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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上半年内幕交易案呈下降趋势

信息来源:证券日报     2018-07-21 16:22    knroman

7月20日,证监会通报了上半年稽查执法工作情况以及近日对3宗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的情况,并回答了市场关注的热点问题。

  上半年三类案件

  立案占比超七成

  上半年稽查执法工作情况显示,违规披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三类案件仍是主要违法类型,占全部立案案件的74%。

  统计数据显示,上半年稽查系统共启动各类调查307件,新增立案108件。新增立案案件中违规披露39件,同比增长50%;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件30件、11件、3件,同比分别下降21%、31%、50%;中介机构违规和从业人员违规15件,超比例持股等其他违法违规10件。上半年调查部门办结各类立案案件93件,平均调查周期133天,同比下降22%。

  从案发态势看,一方面,违规披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仍是主要违法类型,占全部立案案件的74%。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误导性陈述等类型案件有所增加,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违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另一方面,在持续严肃查处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件呈现下降趋势,蔓延势头得到一定程度遏制。

  证监会还针对市场和网络“黑嘴”集中查办8起典型案件,集中对18起涉及屡犯人员的典型案件立案调查,集中部署对9家上市公司未按期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立案调查。上半年证监会还依法查办山西三维、上峰水泥、辉丰股份、罗平锌电等环保信息披露违法案件。

  值得市场关注的是,上半年,证监会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24起,涉及违法主体40名,将金亚科技、雅百特等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破坏市场诚信基础的上市公司违法犯罪案件,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强烈警示了市场主体,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

  上半年调查

  11家证券中介机构

  上半年,证监会立案调查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39件,同比增长50%;办结17件,其中查实16件,成案率94%。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上半年在办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主要表现为:一是虚构购销业务、滥用会计准则实施财务造假。二是利用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多种手段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三是未依法履行重大事项等信息披露义务。四是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推进,上市公司因环境违法信息披露不实的案件不断增加,上半年新增4起环保信息披露不实案件。有的未及时披露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涉嫌污染环境犯罪信息;有的持续多年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按照中介机构勤勉尽责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同步关注的工作原则,今年上半年证监会对11家证券中介机构启动调查,同比增长22%,涉及证券公司3家、会计师事务所5家、评估机构2家和律师事务所1家。这些案件主要涉及相关机构在提供证券服务时未勤勉尽责,表现为不遵守相关业务规则,未保持应有的职业审慎,尽调程序流于形式或存在重大缺陷等,个别机构的从业人员甚至参与合谋造假。

  高莉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始终对中介机构违法违规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增强执法威慑,提高违法成本,有力督促各类信息披露义务主体归位尽责,不断夯实市场稳定运行基础。

  对3宗信披违法案

  作出行政处罚

  证监会日前对3宗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了行政处罚。

  具体来看,近日,证监会依法对庞大集团及其董事长庞庆华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对庞大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庞庆华作为信息披露违法主体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庞大集团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武成、刘中英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15万元罚款。

  证监会依法对盛达集团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对盛达集团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以45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赵满堂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王军保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浙江证监局对美都能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闻掌华、翁永堂、徐国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沈旭涛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高莉表示,在信息披露违法类案件中,上市公司的财务欺诈行为一直是市场关注的重点。证监会将依法对各种类型的信息披露披露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资本市场“三公”原则,保障广大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关键词:  

         内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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