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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的通知》答记者问

信息来源:财政部-金融司    2019-07-30 08:58    knroman

  问:每年的具体时间安排?

  答:按照《通知》要求,每年3月31日前,省级财政部门应将本年度试点城市名单、实施方案、绩效目标及评价指标表等材料提交财政部,同时提交上年度试点城市的绩效评价结果等材料。由于今年发文较晚,省级财政部门应抓紧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于2019年8月31日前将本年度试点城市名单、实施方案、绩效评价指标表等材料报送财政部。以后年度试点城市申报和评审工作时间严格按照《通知》执行。

  问:试点城市覆盖面预计将达到多少?

  答:按照试点城市名额分配办法,每年约可支持60个试点城市,若不考虑同一城市重复申报情况,3年合计可支持约180个试点城市,覆盖全国地市级行政区达到50%左右。财政部将会同有关方面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加强跟踪指导,确保试点工作早见成效。


关键词:  

         小微企业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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