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厦门市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目录(2026版)的通知
信息来源: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09-16 18:12 knroman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我市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提升厦门国际化引才政策力度、有效促进职业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经省人社厅、省工信厅研究同意,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将继续开展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取得《厦门市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目录(2026版)》(以下简称《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且在厦门市属企业(不含省部属驻厦单位)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申报人员不受国籍、户籍条件限制。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
2.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职业操守。
3.诚实守信。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树立诚实守信理念。对伪造学历、资历、资格证书,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实行“一票否决”,在规定年限上延迟三年申报。
(二)各级别职称比照认定条件
1.取得《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者可直接比照认定助理级职称。
2.取得《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比照认定中级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以上。
(3)本科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
(4)大专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以上。
3.取得《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比照认定中级职称,并符合我省相应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者,持有效期内的国际职业资格证书且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合格以上的,可按规定参评高级职称。
三、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通行证等)原件。
(二)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应提供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三)有效期内的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四)劳动合同。可证明在厦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材料原件。
四、办理流程
(一)单位申请
用人单位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网上办事—单位办事—人事人才--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进行申请工作。(网址:https//:app.hrss.xm.gov.cn/xmggfw)
(二)市工信局审核。
(三)市人社局认定、颁发证书。
(四)市人社局将证书寄送用人单位。
五、其他事项
(一)《目录》由市人社局会同相关职称系列主管部门制定,实行动态调整。
(二)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由市人社部门颁发相应职称证书,在厦门市范围内与社会化评审的职称同等效力。证书使用通用格式,评审组织统一表述为“国际职业资格证书比照认定”。
(三)经认定取得职称证书的人员,其任职资格取得时间从相应级别职称被批准之日起算。
(四)《目录》发布之日起实施,《厦门市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目录(2023版)》同时废止。相关事宜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厦门市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目录(2026版)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29日
附件
厦门市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目录(202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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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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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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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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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证单位(国际)
关键词: 厦门 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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