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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中国保险十大新闻

信息来源:金融时报    2013-12-27 13:37    knroman

1、《农业保险条例》正式实施

          农业丰产丰收有了“保护伞”

  2013年3月1日,《农业保险条例》正式实施,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自此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新阶段。《农业保险条例》明确提出国家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农业保险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和协同推进的原则。

  根据《农业保险条例》,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的农业保险标的属于财政给予保险费补贴范围的,由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给予保险费补贴。国家鼓励地方人民政府采取由地方财政给予保险费补贴等措施,支持发展农业保险。

  点评:

  发展农业保险,充分发挥保险机制的作用,分散和转移农业风险,对于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稳定农业生产,保护农民利益具有重要意义。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2007年中央财政实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我国农业保险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在贯彻落实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防范化解农业生产风险、稳定农民收入、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宏观调控政策以及完善农村社会支持保护体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农业保险规模的迅速扩大,相关法律法规“缺位”的问题也日益凸显,从而影响了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也限制了保险机制作用的充分发挥。正是为了解决农业保险缺乏法律规范的问题,保护农业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部旨在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促进农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的《农业保险条例》得以实施。

  为使国家对农业保险的支持措施规范化、制度化,《农业保险条例》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对符合规定的农业保险由财政部门给予保险费补贴,并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鼓励地方政府采取由地方财政给予保险费补贴、建立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等措施,支持发展农业保险;对农业保险经营依法给予税收优惠,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投保农业保险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信贷支持力度。

  当前,我国农业保险正处在发展的黄金时期,党中央、国务院的新要求、农村和农业生产的新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期许给农业保险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农业保险条例》的正式实施,将有效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把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与其他惠农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综合效应,就会为农业撑开丰产丰收的“保护伞”。

 

2、倾听由心 互动你我

  2013年7月8日,首个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在北京启动。启动仪式上,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和北京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士祥分别致辞,中国保监会开通了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账号,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布了与央视财经频道和主要财经门户网站联合发起的保险公众网络调查结果。中国保监会机关还向公众代表开放,保监会会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与公众代表进行了座谈。

  据悉,今年的公众宣传日的年度主题是“倾听由心,互动你我”。中国保监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将推动各地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保险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保险公众宣传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倾听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期待和心声,向社会公众普及保险知识,介绍保险功能作用,宣传保险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促进全社会保险意识进一步提高。

  点评:

  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保险的功能作用逐步为各级政府和广大公众所了解和重视,在保障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保险业也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实现了自身的快速发展。

  保险公众宣传日是保险行业展示社会责任、倾听公众心声的有益探索,是普及保险知识、提升全社会保险意识的有效形式,也是塑造品牌和文化符号、加强保险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只有通过持续扎实的公众宣传工作,实现全民保险知识的普及和公众保险意识的提高,才能够推动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利用保险管理经济发展和社会运行中的风险,从而引导广大社会公众利用保险满足教育、医疗、养老等各方面的需要,促进保险以更加丰富的产品种类和服务形式,真正走进千家万户,保障居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使保险这支市场的力量充分发挥作用,减轻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负担。

 

3、国务院颁布意见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以房养老”将有法可依

  2013年9月13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我国养老服务业的投融资政策,“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近年来,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保障问题日益严峻,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普通民众都急需补充养老保障,而“以房养老”使得房屋兼具居住和养老双重功效,能够保证老人在“居者有其屋”的前提下,通过“倒按揭”方式获得部分养老资金。

  保险业“跨界”经营养老健康产业逐渐升温。

  4月26日,主题为“寻梦之园——泰康之家上海养老社区展示馆揭幕”活动在上海举行,标志着泰康养老社区建设走向长三角、走向全国的战略成功地迈出了第一步。10月份,合众人寿正式推出国内首款对接养老社区的实物养老保障计划——“合众优年生活持续健康退休社区”,这是其在武汉投资建造的国内首个CCRC社区(持续健康退休社区),并即将入住。

  点评:

  “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以房养老”起源于荷兰,指拥有房屋产权的老人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经对房屋综合评估后,依据估值定期给老人发放固定养老金,老人可继续拥有房屋居住权直至去世,此后金融机构用出售抵押的房屋所得来偿还贷款本息,剩余部分则归还老人的继承人。

  业内人士指出,“以房养老”政策主要是针对经济基础处于中上等水平的老人,有利于满足一部分居民的高端养老保障需求,保护住房反向抵押人的合法权益,并且对促进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保护养老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事实上,保险业成立养老社区的优势也逐渐凸显。保险公司养老社区的商业模式向上衔接养老险、护理险、医疗险等保险产品,向下带动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老年科技产品等产业,有效延长了产业链。早在2009年11月,泰康人寿就首个获得保监会试点资格并设立了泰康之家投资有限公司,利用4年时间,投入40亿元打造全功能、高品质的现代养老社区“泰康之家”。随后,泰康人寿于2012年6月推出“幸福有约终身养老计划”,成为国内首家提供养老社区挂钩型保险产品的保险公司。

  目前,中国平安、新华保险、中国太保、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华夏人寿、合众人寿等多家保险公司都已相继筹谋建设养老社区以及相关的养老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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