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京市国际职业资格认可目录 (2026年版)》的通知
信息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09-15 11:10 knroman
(三)核验反馈。查询验证服务平台将查询验证结果在线告知用人单位。其中,对验证为真实的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服务平台将告知验证编码。持证人可凭验证编码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便民服务”栏目下载查询验证结果。
(四)结果使用。与在京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持证人可凭查询验证结果减免相关证书公证认证材料,作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工作居住证、人才引进、工作许可等业务的依据。《目录》内职业资格持证人在京津冀区域流动时,可按规定直接享受相应人才待遇,无需重新进行确认。
四、工作要求
(一)规范执业管理。持有《目录》内国际金融、会计、医师、教师等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须按照相关行业部门实施办法在北京市执业,提供专业服务。
(二)强化区域配套。鼓励各区结合主导产业布局、区域发展定位,研究出台适配本区的配套支持举措,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社会保障、评价激励等方面细化服务举措,精准服务目录内持证人才,强化区域人才引育竞争力。
(三)实行动态调整。加强对《目录》内职业资格发证情况、技术水准、持证人在京工作情况的跟踪监测,及时将不符合要求的职业资格移出目录,确保《目录》的科学性与时效性。
(四)加强政策宣传。依托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政策宣讲会等载体,面向用人单位、持证人开展多维度政策宣传解读。及时总结推广政策落地典型案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支持国际人才来京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关于印发<北京市国际职业资格认可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5〕11号)同时废止。
附件:北京市国际职业资格认可目录(2026年版)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人才工作局
2026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